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實用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
1目的
為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制,促進安全生產的持續(xù)穩(wěn)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
2.1本制度規(guī)定了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獎勵和處罰。
2.2本制度適用于廠屬各單位及全廠人員,也適用于臨時工、包工隊、代培人員等。
3職責
3.1廠屬各單位負責人對貫徹本條例全面負責。
3.2廠辦負責落實安全考核實施。
3.3安全科負責根據集團年度經營大綱制定每年的安全考核辦法及細則。
3.4安全科負責對本例貫徹落實和監(jiān)督檢查。
4管理資料和要求
4.1安全生產管理獎勵
4.1.1職工有下列成績之一者,給予單獨獎金100—1000元,每獎勵一人次車間加5—20分。
4.1.1.1模范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遵守集團、冶煉廠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4.1.1.2發(fā)現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以及制止“三違”避免事故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
4.1.1.3安全工作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安全技術上有重大革新或推廣新技術、先進安全管理并有卓越成績的;
4.1.1.4在事故搶險中有功的;
4.1.1.5在安全活動等工作中有其它方面顯著成績的。
4.2安全生產管理處罰
4.2.1安全教育考核:
4.2.1.1凡入廠的新工人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準上崗作業(yè)并做好相應記錄備案。缺一人次項處罰職責人20元,扣1分。
4.2.1.2各車間凡是發(fā)生安全事故都必須組織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對職工進行教育,吸取教訓,無組織一次,處罰車間100元,扣5分。
4.2.1.3無故不按時參加廠部安全生產例會或各級組織的安全活動者,每有一人次處罰20元,車間每降1%扣2分。
4.2.1.4工段、班組不組織召開班前、班后會,或上一班安全隱患不提醒接班者每有一項次處罰30元,扣2分。
4.2.1.5對本崗《安全技術規(guī)程》及隱患防范措施不了解者每人次處罰10元,扣1分。
4.2.2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4.2.2.1生產各車間、工段、班組必須有專用安全檢查記錄本,記錄本車間、工段、班組安全隱患檢查及整改情景。沒有檢查記錄或弄虛作假,處以當事人50—200元罰款,扣2分。
4.2.2.2各車間每日應對本車間危險源點和關鍵設備進行巡檢,并做好巡檢記錄,缺一天處罰相關職責人10元,。
4.2.2.3要害場所沒配備消防設施或消防設施不完好,過期不能使用造成事故的職責人處罰50—100元,扣1分。
4.2.2.4無故不參加廠部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者處罰30元。
4.2.2.5對于上級職能部門下發(fā)的安全整改通知,無故不整改、整改不徹底,或不按時整改的,每項處罰職責車間50—100元,扣3—10分。
4.2.2.6安全員每日對全廠進行安全巡檢,巡檢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無記錄每有一次處罰20—50元。
4.2.2.7安全員在動火等作業(yè)場所玩忽職守,不按規(guī)定監(jiān)護者,每有一次處罰50—200元。
4.2.3安全行為考核:
4.2.3.1進入工作現場不按規(guī)定穿戴個人勞動保護用品者,處罰每人次5元,扣0.5分。
4.2.3.2未辦理各種安全工作票,檢修時不掛檢修牌擅自整修、施工者,處罰項目負責人50—100元,扣1—2分。
4.2.3.3違反本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酌情處罰3—50元,每人次扣0.5—3分。
4.2.3.4違反集團《安全生產條例》各條款者處以職責人5—100罰款。
4.2.3.5擅自拆除,故意破壞安全設施者,處罰當事人100—500元,扣2—10分。
4.2.3.6不執(zhí)行辦理相關手續(xù)擅自停、送電者處罰職責人50—200元。若造成廠區(qū)大面積停電或造成事故者處罰1000—3000元并開除出廠,扣3—100分。
4.2.3.7非機動車輛駕駛員擅自駕駛機動車輛者處罰50元,酒后駕駛機動車輛處罰50—100元。
4.2.3.8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者酌情處罰5—100元,扣3分。
4.2.3.9漫罵、用暴力手段阻撓、干擾安全人員履行職責,或對檢舉人員打擊報復者,視情節(jié)處罰100—500元直至開除出廠,扣5—20分。 4.2.4事故考核:
4.2.4.1凡發(fā)生重傷及以上事故,執(zhí)行集團安委的裁定,并扣除發(fā)生事故單位當月績效工資的10%—30%。
4.2.4.2.對有輕傷指標考核的車間,半年為一個考核期。每超一人次(或工傷醫(yī)療費用超限)的,給予2倍考核。對相關職責人,參照集團《違章違紀職責追究辦法》裁定、考核。每發(fā)生一次扣20分,超指標扣50分。
4.2.4.3凡發(fā)生事故,各車間必須及時如實向安全科匯報。經廠長或主管安全副廠長審批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xù)。對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超過限12小時屬瞞報)虛報,不切合實際的匯報,處罰車間第一職責人100—200元。當事人200元—500元,并需將事故調查經過及處理意見24小時內報安全科,每延誤一天處罰車間第一職責人200元,扣15分。
4.2.4.4發(fā)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所有人員及負責人有義務、有職責進行事故搶救。凡事故搶救后組織不力、不積極主動、相互推委造成事故危害擴大化者處罰100元—500元。直至開除出廠,扣10—100分。
4.2.5其它安全生產管理考核:
4.2.5.1凡在一年中受到各類安全處罰達3次及以上者,取消年終獎金。
4.2.5.2車間安全管理混亂,“三違”現象嚴重的.,全年車間查處違歸人次達全車間人數10%的,年終取消全車間一個月的激效獎金。
4.2.5.3每月底前各生產車間寫出本月安全工作總結,并于當月26日前報安全科?偨Y流于形式,不夠全面或逾期完不成者罰車間第一職責人50—100元,扣5—10分。
4.2.5.4各級管理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安全管理職責書》各項條款,完不成一項者,酌情處罰職責人10—100元,扣5—20分。
4.3相關說明:
4.3.1安全科負責對本辦法的制定、解釋,落實、檢查和監(jiān)督,廠監(jiān)督委員會負責安全科的獎勵考核行為,分管副廠長負責審批考核結果。
4.3.2在日常檢查中考核辦法未涉及或難以明確的項目,可參照相近項目酌情考核。
4.3.3為保證檢查結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所有的檢查必須做到檢查到誰,誰簽字確認;誰檢查,誰負責。
4.3.4以上涉及對員工的考核金額工段、班組長處罰金額30%,車間主任、副主任20%。
4.3.5檢查考核結果于每月底匯總一次,經主管安全廠長批準后生效,報廠部辦執(zhí)行。
4.3.6對職工的安全獎勵,經廠安全科審核統計及上報,廠領導評審批準后執(zhí)行。
5相關記錄
5.1《安全獎(懲)臺帳》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2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企業(yè)負責、行業(yè)管理、國家監(jiān)察、群眾監(jiān)督和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廣大干部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切實加強交通行業(yè)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根據盛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七項制度》的要求,結合交通部門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市交通局負責落實省交通廳和市政府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由局長或局長委托分管副局長分別與機關有關處(室)、區(qū)(市)縣交通局、市級以上交通企事業(yè)單位簽定《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
第三條 層層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單位負責將安全目標考核內容和《安全目標考核細則》進行層層分解,并結合春運、“五.一”、“十.一”黃金周等安全專項目標一并逐項落實,責任到人,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目標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檢查一次安全目標運行情況,年終進行全面考核、評分,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第四條 安全考核指標和否決指標以市交通局每年與局屬各處(室)、區(qū)(市)縣交通局以及各企業(yè)簽定的《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下達的指標、《**市交通系統安全工作職責》執(zhí)行情況和市交通局臨時下達的安全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為準。
第五條 安全目標考核采取百分制評分辦法,經逐項考核累計積分達80分以上的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單位,由市交通局擇優(yōu)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單位”或“安全生產達標單位”稱號,并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獎勵;累計積分低于80分的單位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單位,對其扣發(fā)安全目標獎。
第六條 區(qū)(市)縣交通局或市級安全目標責任企事業(yè)單位發(fā)生一次死亡人數達到或超過《安全目標責任書》中的否決指標的,均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年度安全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比,扣發(fā)安全目標獎。
第七條 凡年度目標考核分未達到80分或被一票否決的單位,市交通局將給予安全告誡通報批評、責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責任人作述職檢討、進行責任追究等。
第八條 本制度經**市交通局修訂,于發(fā)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2
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三級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公路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提高對“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認識,根據盛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七項制度》的要求,結合交通行業(yè)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按照市交通局、區(qū)(市)縣交通局、交通企事業(yè)單位隱患排查整治三級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公路客貨運輸、客貨站點、水上運輸、公路事故多發(fā)點段和病害橋梁等重點部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標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條 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關處分別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整改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省交通廳、公路局、運管局和航務局。同時抄送局安全監(jiān)督處,匯總上報市政府辦公廳、市安監(jiān)辦等相關部門。并按照省交通廳、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范圍內有計劃地對隱患整治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按期完成;堅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經常性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建設處負責國省干線在建公路橋梁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公路處負責公路、橋梁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指導督促市級收費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費路橋的安全隱患;交管處負責指導督促市級客貨運輸、客貨站點、汽車維修企業(yè)、駕校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航務處(海事局)負責水上運輸和渡口碼頭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條 區(qū)(市)縣交通局負責縣道公路橋梁、屬地管理的客貨運輸企業(yè)、客貨站點、汽車維修、駕校、水上運輸和渡口碼頭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整治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市交通局安全監(jiān)督處、公路處、交管處、航務處(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范圍內有計劃地對隱患整治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全面完成。堅持季度排查和經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條 公路橋梁施工企業(yè)、養(yǎng)護企業(yè)、公路客貨運輸企業(yè)、客貨站點、汽車維修企業(yè)、駕校、航運企業(yè)和船舶修造企業(yè)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整改計劃和整改方案,并報上級交通行業(yè)管理部門;堅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按時完成各級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治任務。
第六條 隱患整治項目完工后,負責整治的單位要及時向下達隱患整治任務的政府或上級交通部門提交評價申請,由下達任務的政府或交通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其安全性進行評價;整治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不能投入生產和使用,并限期重新進行整改。
第七條 本制度經**市交通局修訂后,于發(fā)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3
安全事故統計報告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交通部門各類安全事故的統計、報告和檔案管理,根據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政府系統值班工作和緊急突發(fā)事件(故)及時上報的通知》要求,結合交通部門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事故報告。凡發(fā)生死亡1人以上,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傷亡事故,以及特別緊急、重大突發(fā)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經濟損失30萬以上或群傷事故,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發(fā)生嚴重泄漏、燃燒、爆炸和人員傷亡事故,事故責任單位必須將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及已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區(qū)(市)縣交通局值班室報告,并在4小時內形成正式的事故快報。
1、道路運輸事故:市級運輸企業(yè)負責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處值班室報告;區(qū)(市)縣交通局值班室報告,交管所向交管處值班室報告。
2、水上運輸事故:市級航運企業(yè)分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務處(海事局)值班室報告;區(qū)(市)縣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海事處向海事局報告。
3、公路橋梁施工和養(yǎng)護作業(yè)事故:市級路橋和養(yǎng)護企業(yè)、收費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處值班室報告;區(qū)(市)縣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公路所向公路處值班室報告。
4、交通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區(qū)(市)縣交通局和市級交通生產企業(yè)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
凡發(fā)生重特大傷亡責任事故、社會影響惡劣的一般傷亡責任事故、;愤\輸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報告后在向局領導和有關處(室)報告事故的同時,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廳值班室、市安監(jiān)局值班室報告,交管處、公路處、航務處(海事局)負責分別向省運管局、公路局、航務局報告,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在電話報告的同時,及時以書面形式傳真報送事故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處置情況。
第三條 安全事故的統計。安全事故的.統計時間為上年的12月26日至當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當月的25日。市交通局負責統計盛市級國營、集體、民營、股份制交通企事業(yè)單位安全事故,區(qū)(市)縣交通局負責統計在本地注冊的國營、集體、民營、股份制交通企事業(yè)單位安全事故。
1、道路運輸事故統計:按照交通部制訂的《公路運輸企業(yè)責任行車事故統計報告辦法》的要求,區(qū)(市)縣交通局和市級道路運輸企業(yè)在每月5日前填報省交通廳統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運輸企業(yè)行車事故 (月、季、年)報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監(jiān)督處,安監(jiān)處匯總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別報送省運管局、局規(guī)劃處,并將《安全指標對比分析表》報局長、分管安全副局長等有關局領導。
2、水上運輸安全事故統計:水上運輸安全事故由區(qū)(市)縣海事處和市級航運企業(yè)統計,并在每月5日前上報市航務處(海事局),航務處(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報送局安監(jiān)處,安監(jiān)處在每月10日前報送市安監(jiān)局。
3、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統計:按照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統計辦法,市級道橋施工和養(yǎng)護企業(yè)、收費公路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由公路處負責統計,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安監(jiān)處;其它市級交通企事業(yè)單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監(jiān)督處報送《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統計表》,經安監(jiān)處匯總后報局領導和市安監(jiān)局等相關部門。區(qū)(市)縣級交通企事業(yè)單位職工傷亡事故由區(qū)(市)縣交通局負責統計,并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
第四條 安全事故檔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區(qū)(市)縣交通局分別建立道路運輸安全、水上運輸安全、企事業(yè)職工傷亡事故檔案專卷,落實專人負責保管。檔案內容包括:上級領導對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處理事故的文件和批復、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查報告、事故快報和應急救援處置報告、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決定、企事業(yè)單位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每月各類事故統計報表等。安監(jiān)處、交管處、公路處、海事局對各類違章受到執(zhí)法部門依法嚴厲查處的單位和從業(yè)人員,應分別建立劣跡檔案,并在**交通安全公示網等媒體上進行公示。
第五條 本制度經**市交通局修訂后,從發(fā)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3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guī)定》和《道路旅客運輸企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范(試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強化公司內部管理,起到表彰先進,鞭策落后的目的,確保公司的服務方針和規(guī)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執(zhí)行,使安全生產、客運、服務質量得以保障。提高乘客的滿意度,打造公司良好的'服務形象,制定此制度。
第一條考核獎懲對象
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駕乘人員
第二條全員繳納崗位安全責任金
公司員工按標準足額繳納崗位安全責任金,繳納標準: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1000元;安全管理第二責任人800元;安全管理第三責任人500元;安全科其他管理人員300;駕駛員1000元;乘務員500元。
第三條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的評比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2、注重安全管理實效的原則;
3、堅持考核結果與經濟獎懲和人員使用掛鉤。
第四條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
1、為確?己斯ぷ鞯捻樌M行,最大限度的發(fā)揮任期目標考核的功效,公司成立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各崗位人員的考核工作。
考核組組長:公司主要負責人
考核組副組長:分管安全的負責人
考核組成員:公司各部門負責人
2、年度目標考核周期: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每年組織兩次考核,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3、考核計分:考核組根據日常管理中掌握的情況對照公司與各部門、各崗位人員簽訂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逐項打分,安全生產指標考核每年只考核一次,日常安全工作情況取兩次考核平均分值加上指標考核分值即為年度考核最終得分。
4、考核等級確認:考核組考核后得分要被考核人簽字確認,經考核組最后確定考核等級,考核得分為95分以上的可評為先進部門或先進個人,考核得分為90分的為合格,9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五條獎懲辦法
(一)被評為先進的部門,進行通報表彰。對評為先進的個人全額退回安全責任金,繼續(xù)聘用并給予所繳納安全責任金1/2的獎勵;
(二)對考核為合格的部門不獎不懲,個人繼續(xù)聘用,退回個人安全責任金;
(三)對考核等級為不合格的部門通報批評,個人不能完全兌現目標,實績較差,大家認可度低的人員,在分清原因的前提下可采取扣除所繳納安全責任金、換崗、降職和責令辭職等措施。對不在處罰之列,但小錯不斷的人員予以誡勉,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達到防微杜漸的作用。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4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指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合格率100%;優(yōu)良率按公司要求)。
第二條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guī)定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3、將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標有人抓,有人管,實現目標管理。
4、在職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
第三條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生產部、后勤部接受公司考核;生產部要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考核結果做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
第四條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fā)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ㄒ唬┱J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fā)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ㄈ┓乐购捅苊饬酥卮髠鍪鹿,或在事故搶救有功的。
第五條創(chuàng)優(yōu)爭先,在安全生產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省級安全生產稱號的,公司予以成本補貼獎勵,實際補貼標準,在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中訂立。
第六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ㄒ唬┻`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ǘ┩婧雎毷兀`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ㄈ┌l(fā)現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fā)生事故的;
。ㄋ模┐嬖谑鹿孰[患不執(zhí)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ㄎ澹┌l(fā)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
第七條經濟處罰的規(guī)定
。ㄒ唬┥a操作崗位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存在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部門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3、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zhí)》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部門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4、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guī)定的,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ǘ┈F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生產車間穿拖鞋,不戴安全防護用品,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yè)不掛安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部門經理及管理人員罰款20;一次發(fā)現部門有10個違紀人員,處罰生產部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
2、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3、對于違章指揮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10—50元。
4、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
5、對于生產車間混亂,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部門,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6、公司內部檢查中對存在安全隱患,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的,處以部門負責人50—200元罰款。
7、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部門負責人,罰款20—200元。
8、違反以上多項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
。ㄈ┕鹿
1、單位發(fā)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事故班組50—500元,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10—30%。
2、單位發(fā)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事故班組3000—5000元,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
3、單位發(fā)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事故班組5000—10000元,扣罰事故責任者本人月工資10—30%。
4、單位發(fā)生多人事故,按規(guī)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fā)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和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fā)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1—10%罰款(不少于100元)。
3、發(fā)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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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災隱患
(1)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3)違反消防規(guī)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2、火警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1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2)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xù)發(fā)生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guī)定合并處罰。
第八條對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fā)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fā)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fā)生類似事故。
第九條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予處罰。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5
一、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力度,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fā)揮公司各部門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主體作用,確保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各種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標準、安全措施的落實,有效控制事故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
三、安全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組織實施。
四、公司每年年初以文件形式,對單位優(yōu)秀安全管理人員級駕駛員進行表彰。
五、公司對優(yōu)秀安全管理人員級駕駛員進行考核的標準為:
1、優(yōu)秀安全管理人員評選條件
。1)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真抓實干且責任心強,敢于大膽嚴格管理,工作扎實有效。
。2)有創(chuàng)新意識,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在平時工作中沒有弄需作假,認真將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3)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無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發(fā)生。
(4)團結同志,民族團結工作好。
(5)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按時上報安全生產資料。
2、先進駕駛員評選條件
。1)嚴格遵守公司規(guī)定的各項制度,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2)經濟效益名列前茅,服從分配,按時完成運輸任務。
(3)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培訓和安全活動,安全行車,文明駕駛,禮貌待客,無任何投訴。
。4)無違章違法行為,無超速等現象,GPS無人為損壞掉線等行為。
。5)團結同志,民族團結好。
六、獎罰
對優(yōu)秀安全管理人員獎勵500元,駕駛員獎勵500元。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增強員工安全意識,規(guī)范員工安全行為,強化現場安全管理,維護我礦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認真貫徹落實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和減少事故,確保員工生命健康和我礦財產安全,根據我礦安全管理制度和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獎懲暫行辦法。
第二條 各單位和全體員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和標準,遵守礦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在抓生產的同時,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搞好安全工作。
第三條 本暫行辦法把安全處罰與安全獎勵相結合,體現安全管理有獎有懲、獎懲分明的原則,以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感,提高全體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礦井整體安全防范效果,達到強化管理,保證安全,促進生產的目的。
第四條 我礦安全生產實行分級負責、專職管理、群防群治和群眾監(jiān)督,全體員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yè),拒絕違章指揮。有義務確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對任何危害員工生命健康和損害本礦利益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我礦對舉報有功的人員進行表彰、獎勵,對“三違”人員、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
第五條 我礦以各單位和全體員工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我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控制指標情況和現場安全管理效果等,作為進行獎懲的主要考核依據。
第二章 獎懲原則
第六條 安全獎懲應重點體現在與原煤生產安全相關的責任者和與之相關的管理人員身上。
第七條 全獎懲應體現在安全生產責任制所確定的責任大小,以及現場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標控制和對安全工作的貢獻大小上。
第八條 實行獎懲制度,必須把安全教育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要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物質獎勵為主的原則;對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和違反礦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要堅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和實事求是、以錯定罰的原則。
第九條 各部門按其責任大小制定獎懲辦法,落實分配,完善獎懲。并將獎懲方案報安通部。
第三章 獎勵
第十條 獎勵范圍、對象
各級行政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以及檢舉違章,防止或搶救事故的有功人員。
第十一條 獎勵的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
1、模范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和礦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貫徹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以及各項安全措施,在事故預防、指標控制、隱患排查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2、發(fā)現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時報告上級,以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因而避免事故,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集體和個人。
3、有效控制各類死亡事故,減少人身傷害,輕、重傷事故不突破礦下達的控制指標,實現死亡事故為零的目標,消除重大非人身傷害事故的單位。
4、搶險、救災、救傷以及排查隱患有功的集體和個人。
5、安全技術工作中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廣新技術有卓越成績的。
6、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有采納價值的。
7、揭發(fā)、檢舉隱瞞事故真相者或舉報、制止“三違”現象的各類人員。
第十二條 獎勵標準及考核形式。
一、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獎金或晉級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fā)50元獎金。
2、記功:每次加發(fā)100元獎金。
3、記大功:每次加發(fā)200元獎金。
4、獎金或晉級:一次給予若干元獎金或晉升一級,由礦長特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遵守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能按時完成交辦的重大特殊任務者。
2.制止、舉報“三違”現象者。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7
1、安全生產是公司生存和進展的前提和根底,只有充分重視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營運和各項工作順當進展。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視治理,防止和削減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廣闊消費者和全體公司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能夠權責清楚,建立健全鼓勵和懲處措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本公司《安全生產職責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產嘉獎和懲處制度:
2、財務部按考核結果和年度嘉獎、懲罰方案帶給專項經費保證。
3、與各部門經理簽定安全生產職責書。
4、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消退事故隱患,成績顯著的賜予嘉獎。
5、對員工個人嘉獎、凡貼合以下條件之一者,由工會和技術部提出嘉獎方案,報主管領導審批,賜予一次性100—1000元嘉獎;
、怕毠ぐl(fā)覺重大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
、剖鹿拾l(fā)生后專心進展搶救和實行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國家和群眾利益減輕損失;
、窃诎踩a、食品衛(wèi)生等方面有創(chuàng)造制造或技術革新,有明顯效果的;
、仍诎踩卫、安全技術、食品衛(wèi)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舉并取得顯著成績者;
、蓪`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進展舉報者。
6、懲罰
根據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規(guī)定進展檢查,并依據檢查結果下發(fā)罰款通知,對違章個人進展罰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上交到財務部。假如未按時交納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7、懲罰標準
、胚`章指揮每消失一次罰指揮者200元;
、瓢踩氊熤撇宦鋵崳踩a領導小組和生產班組不按規(guī)定開展活動及安全活動記錄不完整的,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⑶違反操作規(guī)程和勞動紀律未造成事故,罰違章者50元;
⑷不組織或不參與各類人員的安全檢查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的,每發(fā)覺一次罰當事人100元;
、蔁o“操作證”獨立上崗操作的.,每發(fā)覺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什鹦痘虿挥冒踩雷o設施的,每發(fā)覺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⑺發(fā)生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每發(fā)覺一次罰該部門負責人及辦事人各200元;
、虒ψ屑殘(zhí)行勞動安全法規(guī)和維護安全生產的人員有意刁難、打罵或實行打擊報復的,每發(fā)覺一次罰200元;
⑼破壞事故現場,阻止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或帶給假證的,每發(fā)覺一次罰當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后不準時實行措施的,每發(fā)覺一次罰部門負責人300元;
、习l(fā)生輕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0元以上1萬元以下,扣發(fā)部門負責人半年二次工資,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加倍懲罰;
、兄貍鹿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扣發(fā)部門負責人半年崗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扣發(fā)全年崗帖并處通報批判;
、阉劳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野l(fā)生一齊多人傷亡事故,視傷亡等級其懲罰按上述條款疊加;
、訉Ω鞑块T行政正職的懲罰還將并處安全生產職責書的懲罰規(guī)定。
8、個人行為的懲罰
違反以下紀律者,賜予50元——1000元經濟懲罰:
、挪话匆(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者;
、圃诓惋嫎I(yè)內非規(guī)定地點吸煙者;
、枪ぷ鲌龅(如辦公室、值班室、倉庫、工作間等)停放自行車、摩托車者;
、瘸秶褂迷O備者;
、煞翘胤N作業(yè)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者;
、书_動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設備者;
⑺未經允許使用電爐、電褥等或在非指定場所私自燃燒物品者。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8
1.目的: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公司安全生產,依據安全生產治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定本制度。
2.范圍:適用于公司全部人員
3.職責:
3.1安全生產治理委員會負責執(zhí)行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考核,重大安全職責事項的考核報安全生產委員會審批。
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一般安全活動的考核獎懲。
4.嘉獎凡具有以下狀況之一者,按其功績大小,賜予表揚或嘉獎,部門和個人年終經過評比后能夠評為先進群眾和先進個人。嘉獎分為:記功、記大功、晉級、通令嘉獎、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榮譽稱號。在賜予上述嘉獎時,能夠發(fā)給一次性獎金,詳細嘉獎方案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爭論打算。
4.1對于安全技術規(guī)程執(zhí)行得好,安全生產、禮貌生產有顯著成績的部門班組和個人。
4.2由于仔細檢查,準時發(fā)覺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有效措施、專心參加搶險救災,避開重大火災、爆炸、人身傷亡、停產、主要設備損壞以及有其它顯著成績者。
4.3為保證安全生產,專心提出合理化推舉,經有關部門審查,確有很大價值,列為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實施后,經實踐考核有效者。
4.4對改善勞動條件,消退塵、毒和噪音危害,預防職業(yè)病發(fā)生,對環(huán)境愛護奉獻較大的技術改善工程的主要成員。
4.5在發(fā)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中,臨危不懼,奮勇搶救、愛護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避開事故擴大,措施得力,成績突出者。
4.6準時制止違章和誤操作并轉危為安者。
4.7舉報事故經確認屬實者。
4.8在安全專項活動及安全宣傳教育中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5.處分違反《安全生產治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部門、個人,公司嚴格追究其違章違紀和造成事故的職責。處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觀察、開除。在賜予上述處分的同時,能夠賜予一次性懲罰。
5.1發(fā)生以下狀況之一者,每人次扣罰當事人當月績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門、車間的當月6S考核分1分。
5.1.1不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
5.1.2廠內機動車輛帶病使用,廠區(qū)內超速、超載、超高等違章行駛及亂停放者。
5.1.3多人作業(yè)的沖壓設備。
5.1.4電源線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貼合要求的電源接線板、電開工具。
5.1.5操擅自離崗者。
5.1.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5.1.7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失靈或不貼合安全要求,未能準時反映。
5.1.8進出要害部位或不聽從治理者。
5.1.9操作旋轉機床、鉆床載手套。(有安全防護手套除外)5.1.10操作沖床時,手入沖壓行程作業(yè)。
5.1.11特別工種無安全操作證進展作業(yè)者。
5.1.12未經危急作業(yè)審批而進展危急作業(yè)。
5.1.13亂拉、亂接臨時電器線路。
5.1.14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5.1.15任意、私自撤除設備安全裝置及安全設施。
5.1.16任意排放亂倒廢水、廢油。對環(huán)境造成污染者,加倍懲罰并追究法律職責。
5.2其它違章行為。
5.2.1對因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有關職責人,視情節(jié)嚴峻每人次扣罰當事人當月績效考核50%-100%,并扣所在部門、車間的6S考核分10分。共3頁第2頁KJWI-PER-002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5.2.2對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關職責人,由公司按廠紀廠規(guī)予以嚴厲處理(警告、記過、開除、辭退等,如違法亂紀造成事故的追究法律職責)。
5.3以下狀況之一者,報經安全生產委員會批準賜予嚴厲處理:
5.3.1對工作不負責,因故發(fā)泄私憤,有意擾亂操作,造成經濟損失和違反勞動紀律,不嚴格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2對已列入安全技術措施工程,不按期實施又不實行應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3對違章指揮、冒險作業(yè),勸阻不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4對無視勞動條件,削減或取消安全設備、設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5對限期整改的事故隱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6對設備長期失修,備用設備起不到備用作用,帶病運轉又不實行緊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7對違章設計、制造、安裝或不按設計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8對發(fā)生事故后,破壞現場,隱瞞不報或謊報的主要職責者。
5.3.9對發(fā)生事故后,不吸取教訓,不實行措施致使事故重復發(fā)生的主要職責者。
5.3.10在上級組織開展的單項安全活動期間,發(fā)生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6.附則6.1其它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6.2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9
第一條總則
1、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為加強公司安全管理,增強員工的安全職責感,提高員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保證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作規(guī)定,是公司在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方面,執(zhí)行《企業(yè)員工獎懲條例》的具體實施辦法。
3、公司員工務必遵守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遵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努力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業(yè)務知識,掌握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預防潛力,確保安全生產。
4、本制度適用于與公司構成勞動關系的所有員工
第二條獎勵
1、對于有下列表現行為之一的員工給予獎勵:
。1)貫徹實施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和法規(guī),長期堅持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認真遵守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成績顯著的。
。2)在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消除職業(yè)危害方面,取得成效或者有重大貢獻的。
。3)在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提出被采納合理化推薦而取得成效的。
(4)在消除事故隱患或者事故搶險中有功的人員。
。5)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6)其它應當給予獎勵的。
2、對員工的獎勵分為:通報表揚、記功、記大功、晉級、授予安全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在給予上述獎勵時,能夠發(fā)給一次性物質獎勵或獎金,獎勵標準50元—500元。
3、對員工的獎勵,發(fā)給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由工會部門向安全職能部門提出推薦,或者由單位及部門報送材料,安全部門審核并提出獎勵意見,由公司領導決定,并記入本人檔案。
第三條處罰
1、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嚴重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
。2)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4)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及對事故調查隱瞞實情或串通帶給偽證,情節(jié)嚴重的。
。5)對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和違反勞動紀律者進行打擊報復的。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2、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對員工的經濟處罰分為:一次性罰款、賠償經濟損失。
3、對員工的一般違章行為給予一次性罰款處理和記分,罰款額為50元—100元。對員工的嚴重違章行為或屢教不改的給予一次性罰款處理,罰款額為100元—300元。同時可令其下崗學習1至3個月,情節(jié)個性嚴重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嚴重違章導致事故發(fā)生,不能正確認識其錯誤行為,態(tài)度惡劣,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直至開除。
4、對因違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設備險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災、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關職責人員的處分按事故處理的程序進行,直至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5、事故有關職責人員或“三違”人員如果迅速認識錯誤并改正,態(tài)度誠懇,表現良好的,行政處分可酌情減輕,賠償金額酌情減少,反之,不能正確認識錯誤且態(tài)度惡劣,表現極差的,加重行政處分,賠償金額加重。
6、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務必弄清事實,取得證據,分析違章的程度和性質,區(qū)別對待故意的或明顯的違章與不易把握的過失行為,并經過會議討論,征求工會意見,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辨,慎重決定。
7、對于弄虛作假,騙取安全獎勵的人員,應當按照情節(jié)輕重,除追回獎勵金額,取消榮譽獎勵外,還可給予必要的處分。
8、對于濫用職權,利用處分員工進行打擊報復或者對應處分員工進行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予以處分。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0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治理水平,制定本獎懲制度。
1、職工入場必需經三級教育,填寫安全教育記錄方可上崗,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2、進入施工現場必需帶好安全帽,高處作業(yè)系好安全帶,違者治理人員罰款100元工人罰款50元。
3、特別工種作業(yè)必需持證上崗,對無證操作人員處以200元罰款。
4、特別工種作業(yè)人員必需穿戴好防護用品,未穿戴防護用品或防護用品穿戴不全,視情節(jié)處以罰款50-100元。
5、機械設備未根據操作規(guī)程使用、未按規(guī)定進展修理保養(yǎng),處以50-100元罰款。
6、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違者罰款50—100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違者追究班組長責任,處以50—100元罰款。
8、施工現場、生活區(qū)嚴禁打架、賭博、酒后鬧事,違者視情節(jié)賜予500—1000元罰款。
9、現場消防器材嚴禁隨便動用,違者予以100元罰款。
10、現場施工做好成品愛護工作,依據有意、無意損壞視情節(jié)賠償損失并罰款。
11、工人上下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12、非電工嚴禁動用電氣設備,私自拉塔吊等電氣設備電源者罰款200元。
13、每月5日、20日的聯檢中,安全生產達標,賜予200-500元嘉獎。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1
為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貫徹上級及集團有關安全法規(guī)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 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獎勵
1、全面完成公司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的。
2、對在生產中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及發(fā)現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的,經報公司綜合科確認后給予50元/次的獎勵。
3、安全生產管理臺賬齊全,記錄準確的,月部門百分制考核中加3分。
4、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年終經評選給予培訓人300元/人的獎勵。
5、一年中未發(fā)生輕傷、重傷等安全事故的單位。公司給予部門年終安全獎勵20xx元,由部門分配。
6、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產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及單位,公司將視情節(jié)予以獎勵。
二、處罰
1、違反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有關規(guī)定進行操作的.,對直接領導處以
1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以50元罰款。
2、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未按期進行整改的,處以單位200元/項罰款。
3、作業(yè)人員未勞保穿戴不全,每發(fā)現一人次處以部門20元罰款。
4、安全管理賬不健全或丟失的,月度百分制考核扣3分。
5、部門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不好,月度百分制考核扣3分。
6、部門安全設施如消防器材丟失,按價賠償,并考核部門領導50元/次。
7、出現各類事故未按規(guī)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給予部門領導200元罰款。
8、對出現事故的責任人,公司有權按責任大小、情節(jié)輕重予以行政、經濟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9、部門安全目標未完成,年終無任何評優(yōu)資格。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2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企業(yè)負責、行業(yè)管理、國家監(jiān)察、群眾監(jiān)督和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廣大干部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切實加強交通行業(yè)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根據盛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七項制度》的要求,結合交通部門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市交通局負責落實省交通廳和市政府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由局長或局長委托分管副局長分別與機關有關處(室)、區(qū)(市)縣交通局、市級以上交通企事業(yè)單位簽定《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
第三條
層層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單位負責將安全目標考核內容和《安全目標考核細則》進行層層分解,并結合春運、“五。一”、“十。一”黃金周等安全專項目標一并逐項落實,責任到人,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目標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檢查一次安全目標運行情況,年終進行全面考核、評分,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第四條
安全考核指標和否決指標以市交通局每年與局屬各處(室)、區(qū)(市)縣交通局以及各企業(yè)簽定的《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下達的指標、《xx市交通系統安全工作職責》執(zhí)行情況和市交通局臨時下達的’安全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為準。
第五條
安全目標考核采取百分制評分辦法,經逐項考核累計積分達80分以上的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單位,由市交通局擇優(yōu)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單位”或“安全生產達標單位”稱號,并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獎勵;累計積分低于80分的單位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單位,對其扣發(fā)安全目標獎。
第六條
區(qū)(市)縣交通局或市級安全目標責任企事業(yè)單位發(fā)生一次死亡人數達到或超過《安全目標責任書》中的否決指標的,均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年度安全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比,扣發(fā)安全目標獎。
第七條
凡年度目標考核分未達到80分或被一票否決的單位,市交通局將給予安全告誡通報批評、責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責任人作述職檢討、進行責任追究等。
第八條
本制度經xx市交通局修訂,于發(fā)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3
第一條:根據《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guī)定,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工傷控制指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合格率100%,優(yōu)良率按公司要求)。
4、創(chuàng)建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管理目標要求)。
第三條:管理目標:
1、建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體系,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3、項目部每接一項工程首先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安全達標、文明施工)并將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部有人抓,有人管,實現目標管理。
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
第四條:安全責任:
1、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對實現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4、項目經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項目上的代理人,對項目施工中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法規(guī)、法令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guī)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考核辦法:
1、實現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上級考核;分公司、一級(重點工程)項目部接受公司考核;二級及二級以下項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項目部按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與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yè)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作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凡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揚、記功、發(fā)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獎勵。
。ㄒ唬、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ǘ、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fā)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ㄈ⒎乐购捅苊庵卮髠鍪鹿驶蚴鹿蚀罹戎杏泄Φ。
第七條:公司被評為省、市級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對總經理、主管副經理、安全處正副處長、安全員等,公司年終按經濟掛鉤比例予以獎勵。
第八條:各分公司、安全處被評為省、市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對受獎單位經理、主管副經理、安全處正副處長和安全員,公司年終按經濟掛鉤比例予以獎勵。
第九條:經濟獎勵制度。
。ㄒ唬、在本年內創(chuàng)建省級樣板工地,獎分公司經理1000元,主管副經理800元,項目經理800元,安全員400元。
。ǘ、在本年內創(chuàng)建省級文明工地,獎分公司經理500元,主管副經理400元,項目經理400元,專職安全員200員。
(三)、在本年度內創(chuàng)市級樣板工地,獎分公司經理400元,主管副經理300元,項目經理300元,專職安全員100元。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4
一、目的
為了更好地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公司總經理對實現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負總責。
2、總經理是董事會在生產項目上的代理人,對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法規(guī)、法令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3、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4、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5、所有員工除遵守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外,必須嚴 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工藝操作規(guī)程》、《設備檢修規(guī)程》等。
6、公司每年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個人,報公司安委會批準后給予相應獎勵。
四、工作程序
(一)考核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責任”的原則,對相關部門領導和責任者進行處罰具體參照《勞動紀律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工藝操作規(guī)程》、《設備檢修規(guī)程》等。
1、考核的范圍
發(fā)生火災、失竊、財產損失、職工人身傷害事故及安全管理方面的考核均參照公司《工傷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2、考核類型
。1)經濟上: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考核5030元或賠償損失金額的3-50%。
(2)行政上: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等。 注:性質特別嚴重、帶有敵意、報復帶情節(jié)相當惡劣的 或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3、考核程序
。1)日常生產過程中發(fā)現的違紀行為,由生產科出具考核通知;
。2)巡查小組人員檢查中發(fā)現的違紀行為予以公示,并由辦公室以公司行為出具考核通知。若巡查小組成員存在徇私舞弊則進行雙倍考核。
(二)獎勵
1、獎勵范圍
。1)對認真貫徹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規(guī)章、制度,在安全管理崗位上盡職盡責,有創(chuàng)新做出貢獻者或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避免事故發(fā)生者,給予501元獎勵。
(2)在預防事故、安全生產過程中作出顯著成績或及時發(fā)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者,給予110元獎勵。
(3)發(fā)生事故時,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給予110元獎勵。
(4 )在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被采用有明顯的效果者,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者,給予320元獎勵。
(5)積極參加公司、車間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安全生產競賽,成績優(yōu)異者,給予501元獎勵。
(6)按照公司要求,認真開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門(班組),公司根據具體情況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物質獎勵可發(fā)給一次性獎金或獎品,精神獎勵包括表彰、授予榮譽稱號等。
2、獎勵程序
(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部門(車間)上報分管領導,經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批準通過。
(2)先進車間由生產科上報公司領導審批執(zhí)行。
五、附則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5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節(jié)總則
第1條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違章違紀行為是違反安全生產法和行政法規(guī)的行為,是造成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的主要原因。為杜絕違章行為,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對于違章違紀行為造成事故并觸范刑法者,除按本制度執(zhí)行外,還需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二節(jié)獎勵細則
第3條對認真執(zhí)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頒布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fā)生和職業(yè)病危害作出貢獻的部門、車間、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1、對安全生產有所發(fā)明創(chuàng)造、合理化建議被采用有明顯效果者。
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3、及時發(fā)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4、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5、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個人。
6、被評為省、市、局、總公司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7、對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
第4條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各部門匯總材料上報部長審核后報安全環(huán)保部,經審核后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
第5條先進車間、部門由安全環(huán)保部提出意見,交公司安全生產小組討論,審核通過。
第6條對第3條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由車間和部門提出,經安全環(huán)保部審查,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 7條獎勵根據所作貢獻大小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精神獎勵指通過大小會、通報等形式對有所貢獻者(集體或部門)予以表揚;物質獎勵指對有所貢獻者(集體或部門)予以現金獎勵。物質獎勵可以一次性以現金的形式
予以獎勵,其金額從200―10000元不等;也可以通過增加工資的形式予以獎勵,其金額由公司領導決定。
第三節(jié)處罰細則
第8條進入生產崗位上班,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9條禁止穿帶鐵釘、鐵塊的'鞋進入生產區(qū)、儲存區(qū),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0條各車間員工禁止上班時間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褲,違者一次罰款50元。禁止赤膊進入公司內,違者罰款100元。
第11條上班期間禁止飲酒,違者按曠工處理,并罰款100元。
第12條凡在禁煙區(qū)吸煙者,一次罰款50元;當在禁煙區(qū)內發(fā)現煙頭卻又無法查找吸煙者時,對該部門處罰100元/個煙頭。
第13條凡將小孩帶入生產區(qū)逗留或上班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4條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室,配電室內不準帶入食物,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5條生產區(qū)域的設備、管線上不得涼、曬、烘烤衣物和放置雜物,違者一次罰款50元,如違反能源管理規(guī)定,則另行處罰。
第16條機動車輛進入生產區(qū)、庫存區(qū)等禁火區(qū)域內行駛,必須遵守公司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規(guī)定,違者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17條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fā)性強的可燃液體擦洗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檢修規(guī)程有明確規(guī)定除外)、用具或衣物等,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8條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違者一次罰款100元,如屬領導(各級領導)命令使用而又無措施的,對命令者一次罰款100元。
第19條生產崗位上的操作工不得私自替班,違者一次罰款30元,如因私自替班造成生產、設備、甚至傷亡事故的,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20條凡違反公司《高處作業(yè)管理制度》、《吊裝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等危險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者,一次對該部門罰款300元,對違規(guī)者罰款50元。
第21條進入容器(如反應釜、貯槽、塔等)、地下溝、深井作業(yè)必須辦證,無證不準作業(yè),違者罰款50元,對該單位罰款200元。
第22條凡在禁火區(qū)內動火沒有辦理動火證,或雖批準了但沒有按動火證上審批要求落實安全措施以及超過動火時間、轉借、涂改動火證和轉移動火地點者,一人一次罰款50元。
第23條各種危險作業(yè)證未經辦理完畢(如:沒有簽字完畢等),作業(yè)人員就進行作業(yè)的,對作業(yè)人員處罰50元/人次。
第24條各部門必須重視和加強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對于無故拖延隱患整改的部門罰款200元。
第25條對無證上崗獨立操作者,一人一次罰款30元,對該部門罰款100元。
第26條各級領導及專業(yè)管理人員見到違章行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應負連帶責任,按違章性質輕重一次處罰30--200元。
第27條對不服從管理,打擊報復、辱罵、毆打執(zhí)法人員者,一次罰款300元,并賠償一切經濟損失,觸犯刑法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28條對故意破壞各種安全設施者處以100元罰款并加倍賠償,若造成嚴重后果并觸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擅自移動消防、安全設施者處以100元罰款,若造成嚴重后果并觸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29條對沒按要求進行相應安全教育的部門負責人處罰100元/次。
第30條項目建設期間,對沒按相關規(guī)定進入施工區(qū)域者處罰100--500元/次。
第四節(jié)罰款收繳辦法
第31條違反本制度的罰款由安全環(huán)保部開具罰款通知單,財務部收取現金。
第32條從罰款通知之日起半個月內不繳款的部門或個人進行加倍處罰。
第33條罰款資金由財務統一專項管理,經公司領導批準,可用于安全獎勵和安全活動經費。
第五節(jié)附則
第34條對于部門或個人同時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多項者,均按累計計算收取罰款,對于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可單獨使用,也可并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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