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研究同意,中共吉水縣委辦公室擬面向縣內外機關事業(yè)單位遴選(選調)工作人員6名(公務員3名,事業(yè)編制人員3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堅持能力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二、遴選(選調)崗位
具體崗位詳見《中共吉水縣委辦公室遴選(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1、縣委辦報考范圍:(1)吉水縣范圍內列入公務員法管理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科員。(2)在縣外列入公務員法管理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已進行公務員(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①本人為吉水籍;②配偶在吉水工作或屬吉水籍。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不符合贛組發(fā)[2008]6號文規(guī)定可以交流進機關的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2、縣委辦信息中心報考范圍:(1)屬縣委辦報考范圍的人員;(2)吉水縣范圍內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教師除外);(3)在縣外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中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①本人為吉水籍;②配偶在吉水工作或屬吉水籍。
(二)報考資格條件
1、政治可靠、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吃苦耐勞,熱愛政務文秘工作,有較好的文字功底,具備值夜班、應急處置或深入基層調研的條件,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團結協(xié)作精神;
2、具有2年(含試用期)以上工作經(jīng)歷;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合格)等次;
4、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5、符合遴選(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資格條件中的年齡、參加工作時間、工作經(jīng)歷、學歷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10日。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遴選(選調):
1、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招聘)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5、2014年2月18日后,考錄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公務員;
6、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選調)工作程序
遴選(選調)工作按照發(fā)布遴選(選調)公告、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調動等步驟進行。
(一)公告
在吉水縣政府網(wǎng)(www.jishui.gov.cn)發(fā)布公開遴選(選調)公告。
(二)報名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7年4月17日-4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本次遴選(選調)中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已報考《吉水縣2017年上半年遴選(選調)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上半年遴選(選調)]中崗位的人員也可報考本次遴選(選調)崗位。報考人員不需要交納報名和考試費用。報名分為提交報名材料、資格審查、領取面試準考證三個階段。
1、提交報名材料。持個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中共吉水縣委辦公室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或《中共吉水縣委辦公室選調事業(yè)編制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北洪先路)五樓506室(公務員)、502室(事業(yè)編制人員)報名;縣外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報考還須提供本人是吉水籍或配偶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縣外機構編制部門出具的在編在崗證明,戶口簿或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且加蓋公章。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主要審核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條件不符合的,取消其遴選(選調)資格。
3、領取面試準考證。領取面試準考證時間在吉水政府網(wǎng)公布。
(三)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先面試、后筆試、再調研的方式進行。面試、筆試成績不計入最終成績,調研成績即為最終成績。
1、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2)面試滿分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入闈筆試人員的確定。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入闈筆試人員,如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筆試。在本次入闈筆試人員中同時報考了上半年遴選(選調)崗位的,須書面放棄其中一個崗位,否則取消本次遴選(選調)的筆試資格。
2、筆試
(1)本次遴選(選調)筆試與上半年遴選(選調)筆試一并進行。領取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在吉水政府網(wǎng)公布,筆試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和寫作(滿分100分)。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分別按50%和5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筆試不指定范圍和教材。
(3)入闈調研人員的確定。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入闈調研人員,如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調研。
3、調研
(1)調研方式:先按照調研題目進行調研,再根據(jù)調研情況撰寫調研文章,根據(jù)調研文章確定調研成績。
(2)調研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1、確定體檢對象:根據(jù)調研成績排名,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調研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如筆試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資格。
3、考察: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程序。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法的情況以及業(yè)務表現(xiàn)和遴選(選調)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調動
經(jīng)考察確定的擬遴選(選調)人員在吉水縣政府網(wǎng)公示七天,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選調)的,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遴選(選調)資格。
五、其它事項
1、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項。
2、遴選(選調)人員在遴選(選調)考試中弄虛作假或者不按規(guī)定及時提交自愿放棄聲明的,記入遴選(選調)人員失信記錄庫,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縣直單位公開遴選(選調)。
3、本次遴選(選調)未盡事宜由吉水縣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遴選(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有關事項由吉水縣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遴選(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796-8689821(考務咨詢、事業(yè)編制人員政策咨詢電話)
0796-8689822(公務員政策咨詢電話)
監(jiān)督電話:0796-3560694(縣紀委監(jiān)察局)
原標題:中共吉水縣委辦公室遴選(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1、中共吉水縣委辦公室遴選(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2、中共吉水縣委辦公室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3、中共吉水縣委辦公室選調事業(yè)編制人員報名登記表
4、中共吉水縣委辦公室遴選(選調)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說明














